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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关于编制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结合我院办学指导思想、办学定位和学院实际,现就制订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和国家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抓实“五育”并举,遵循“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OBE理念,对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和专业认证要求,坚持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合理构建课程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深化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及体制机制创新,增强培养方案与国家创新发展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行业产业发展需求的契合度,优化课程设置,构建多元化、个性化的人才培养体系,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扎实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创新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

坚持德育为先,构建人才培养大思政体系,把立德树人内化到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设置等各个方面,严格执行国家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要求,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质量,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步分类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加强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在知识技能传授中渗透价值熏陶,实现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有机统一。

(二)坚持学生中心

坚持“以生为本”,落实“四个回归”,尊重学生成长成才规律,注重学生个性发展,逐步推广跨专业、跨学段自由选课,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探索多种形式办学,开展灵活多样的校校、校企合作培养。科学合理设置专业选修课课程,在保证专门人才基本规格和普遍要求的基础上,为学生制定个性化学习计划和目标创造条件,提供多样化的培养形式和成才途径,选修课学分总和占比不低于专业总学分的25 %。

(三)坚持产出导向

遵循OBE理念,建立与产业链有机衔接的课程体系。根据专业就业面向及应用领域反向推导职业岗位需求与能力素质要求,并依此反向设计专业课程体系结构与课程教学内容,构建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人才培养规格与产业发展需求对接的应用型、技能型专业培养课程体系,确保需求与教学环节之间具有良好的对应支撑关系。

(四) 坚持“对标”

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总学时/学分、课程学分比例、知识体系、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专业核心课等必须满足《国标》要求,工科专业还应参照《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及专业类补充标准,师范类专业还应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非工科专业还应参照《人文类、社科类、理学类、农林专业认证标准(征求意见版)》。根据学院人才培养总目标定位,结合专业基础和学科特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合理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和定位,科学构建课程体系,注重课程设置与培养目标、毕业要求的匹配度,加强课程设置对人才培养各要素达成的保障水平,以保证本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标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表述要科学、规范,在知识要求、能力要求、素质要求、学制等方面要与国家标准保持一致。

(五)可操作性原则

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要客观实际,要根据发展规划和现有资源情况,保证“方案”具有可操作性,使理念和目标真正落到实处。

三、基本要求

立足学院办学优势与特色,认真研究区域产业提质升级等对人才知识、能力、素质的需求,积极吸纳企业家、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才共同参与人才培养论证。

(一)凝练人才培养目标

做好培养方案顶层设计,厘清内外需求与培养目标、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毕业要求与课程体系、教学环节、教学内容等的关系矩阵,构建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体系,做到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知识、能力、素质全面协调发展、综合提高。

1.总体培养目标

紧紧围绕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办学定位,坚持育人为本,以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以促进每个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培养理论知识较为扎实、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应用型创新人才。

2.专业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目标是对毕业生毕业后5年左右能够达到的职业和专业成就的总体描述。各专业要在充分调研毕业生、用人单位反馈及行业企业和社会需求状况,考虑专业特色及现状的基础上,依据学校学科专业定位,遵循OBE理念,与人才需求单位共同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目标要从整体上说明毕业生应具备的知识素质、职业能力、就业领域、人才基本定位等,表述应明确、具体,充分体现本专业的特色与优势。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和制定的关键,也是学院总体人才培养目标的具体化。

(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按照“加强通识教育,夯实学科基础,强化专业核心,拓宽培养口径”的总体思路,深化“因材施教、分类培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鼓励各系因地制宜,推动科教融合、产教融合、校地校企校际合作等育人方式,探索拔尖创新和交叉复合等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丰富辅修专业培养计划,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优化课程体系

深化“五育”并举,处理好德智体美劳“五育”关系,科学合理优化“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多元特色实践”专业人才培养课程体系。要立足教育教学全过程,对现有课程逐一进行梳理,优化课程体系结构和教学环节,加大课程重组和整合力度,精简与人才培养目标相关度较低的课程,整体优化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效率。要坚决杜绝因人设课,每门课程都应明确知识、能力和素质培养的具体要求,保证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有用、有效、先进、科学、规范。

(四)完善实践教学体系

坚持“立足行业、面向社会、强化应用、突出实践”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理念,科学设置专业培养方案,提高实践学分占比,严格毕业论文(设计)要求。鼓励各专业结合专业特点按需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对理论教学、实验教学、专业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 社会实践活动、就业创业指导等教学环节,要统筹兼顾、一体化设计,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要紧密联系,提高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

提高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理工类专业实践学分占比不低于30 %,人文社科类等专业实践学分占比不低于20 %。理工类专业要加大对实验课程内容的调整与整合,16学时及以上的实验课程要独立设课;不足 16 学时的实验课程,一般应在优化、整合后独立设置。对于课时较少或暂时不宜独立设置的实验课,要按照要求开足实验课。要提高实验室开放程度,尽量开设选修实验课,或者在实验课中设置选修实验项目,以满足分类培养的要求。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一体化开设的课程要单独注明实践教学所占的学时、学分。在实验实习、行业一线、社会实践与社会调查中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理工类不低于90 %,人文社科类不低于60 %。

四、学制、总学时、毕业学分

(一)学制

采用弹性学制,标准学制为4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一般为3~6年,本方案按4年标准学制编制。

(二)总学时

四年制人文社科类专业总学时不超过2500,理科类专业总学时不超过2700,工科类专业总学时不超过2800。

(三)毕业学分

1.原则上,四年制人文社科类专业总学分不超过160 ,理科类专业总学分不超过165, 工科类专业总学分不超过170。

2.拟参加专业认证的专业,可根据专业认证要求,适当调整总学时学分。

五、培养体系

专业人才培养体系由通识教育课程体系、专业教育课程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三部分组成,体系结构如下图所示

六、课程设置及要求

(一)通识教育课程体系

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包括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和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1.通识教育必修课程

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公共体育、军事理论与技能训练、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通识教育课程贯穿到人才培养全过程。本次修订将通识教育必修课程总学分设置为45学分,计入总学时数784学时。

(1)思想政治理论课开设要求

思想政治理论课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与法治”“形势与政策”“四史教育”,共272学时,19 学分,其中实践教学2学分。该课程由马克思主义教学部开设。要本着“进头脑”“要管用”的原则,采取观读活动、参观考察、走访调研、社会实践等校内、校外多样化的实践教学方式,精讲课内、加强课外、形式多样、提高效果,大力弘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大力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共同精神支柱和强大精神动力。

(2)“大学英语”课程开设要求

“大学英语”课程共256学时(其中,课堂教学192学时,课外实践教学64学时,课外实践教学学时不计入总学时),12学分,分4个学期,每学期3学分,每周4学时;该课程由外国语系负责开设。要构建以培养学生说、写、口笔译等技能为重点的大学英语课程体系,打造“浸入式”全英语教学环境,增强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培养国际视野和批判性思维能力,全面提升学生英语语言输出能力。要因材施教,实施分级教学,强化实践教学,鼓励学生开展网上自主学习,参加英语竞赛、口语大赛、写作大赛等活动,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实施办法,把自主学习情况和参加竞赛情况纳入学生平时成绩考核,构建“形成性评价+终结性评价、定性评价+定量评价、自我评价+他人评价”的多元化评价体系。积极创造条件,开设非英语语种公共外语,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

(3)“公共体育”课程开设要求

各专业应确保体育课程贯穿于培养全过程,确保一至二年级本科生开设体育课不少于144学时(含在线、理论、实践课时),4学分,每周不少于2学时。并通过在线体育选修课、体质健康测试、校园健康跑、运动会、学生体育社团活动及院、系、班三级各类体育竞赛等方式对本科教育阶段各年级实施体育教育全覆盖。由体育教学部负责开设。

(4)“大学计算机”课程开设要求

“大学计算机”课程共64学时(其中,课堂教学32学时,实践教学32学时),3学分。由数学与信息工程系负责开设。各专业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需要,主动对接《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科教[2018]6号),在课程体系中增设信息技术类选修课程,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培养学生信息思维,增强学生应用信息技术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

(5)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类课程开设要求

“大学语文”课程(《国标》要求开设“大学语文”的专业开设此门课程)共32学时,2学分;“应用文写作”“口语表述”“经典诵读”等语言文化相关课程,各专业根据需要开设。要以培养学生汉语言文字的应用能力和水平、文学审美素养、传统文化素养与现代人文精神为目标,增强学生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与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意识,全面促进当代大学生文学审美素养的提升、人文精神的养成、思想境界的升华、创新性思维的培育与健全人格的塑造。该类课程由中文系负责开设。

(6)“军事理论与技能训练”课程开设要求

“军事理论与技能训练”由“军事理论与国家安全教育”“军事技能训练”两部分组成,共 2 学分。其中,“军事理论与国家安全教育”为16 学时,计 1 学分;“军事技能训练”开课时间为第一学期第 1-2周(14 天,不计入总学时),计 1 学分。由学生工作处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开设。该课程要达到让学生了解掌握军事基础知识和基本军事技能,增强国防观念、国家安全意识和忧患危机意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提高学生综合国防素质的目的。

(7)“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共32学时(其中,课堂教学24学时,实践教学8学时),计 2 学分,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开设。本课程可培育大学生心理保健意识、传授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大学生心理维护技能,从而切实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保障和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

(8)“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由学生工作处结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生个性发展特点,分两个学期开设,共 32 学时,计 2 学分,其中,第一学期开设“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一)”,以职业生涯规划、入学与适应性教育为主,16 学时,计 1 学分;毕业学年第一学期开设“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二)”,以就业指导为主,16 学时,计 1 学分。

(9)特殊专业课程开设说明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和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可不开设“大学计算机”课程;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可不开设“大学英语”;《国标》中没要求的专业可以不开设“大学语文”课程,但以上课程的教学要求要全面贯穿到相关专业课程教学中去,教学标准和要求不降低。

2.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总学分8-12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由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创新创业教育、公共艺术等五个模块组成。各专业根据培养目标、专业认证等要求,自主确定学生应选修模块、每个模块应选学分。原则上,理工类专业应选修人文科学、社会科学模块课程,文科类专业应选修自然科学模块课程。

创新创业模块由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开设,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新思维、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创新创业素质课程,学生须至少选择修读满 2 学分方可毕业。

公共艺术模块包括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和评论类、艺术体验和实践类等三种类型课程。美学和艺术史论类可开设艺术导论、美学概论、中西方美术史、中西方音乐史、文艺理论等课程;艺术鉴赏和评论类可开设音乐、美术、影视、戏剧戏曲、舞蹈、书法、设计等的鉴赏和评论类课程;艺术体验和实践类可开设艺术相关学科的体验和实践活动类课程,艺术体验和实践活动要尽可能满足学生的不同兴趣和需求。公共艺术课程设置要体现完整性、连贯性、系统性,符合人才培养定位和要求,不能因人设课。该类课程由美术设计系、音乐系、影视传媒系负责开设。学生须至少选择修读满 2 学分(其中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和评论类课程至少取得1个学分)方可毕业。

(二)专业教育课程体系

专业教育课程体系包括专业教育必修课程和专业教育选修课程。

1.专业教育必修课程

专业教育必修课程包括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两个模块。

学科基础课程模块是指同一学科门类下各专业学生均应修读的课程,该课程模块由专业所在系负责设置,学时学分应由开课系部设定,不能随意变动。按专业类招生的专业,分流前专业类内各专业修读相同的学科基础课程。

专业核心课程模块设置由各系参考《目录》和《国标》,根据专业特点自主设置,各系要围绕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梳理专业知识点,整合优化相关课程,科学分配理论课时与实践课时,构建综合性、前沿化、少而精的专业课程体系。

2.专业教育选修课程

开设的专业教育选修课学分数与学生应修学分数之间的比例一般应在2:1以上,应积极利用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山东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平台上线课程等课程资源,丰富专业选修课程,增加课程数量,满足学生在学分制管理模式下个性发展的需要。逐渐允许学生跨学科、跨专业选修课程。

(三)实践教学体系

实践教学体系分为基础实践、专业实践、综合实践三个层次,包括军事技能训练、劳动教育与实践、社会实践、实验、各类实习、课程设计、项目化课程、产教融合课程实践、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各系要充分重视实践教学,强化实践育人,每个层次设计不同实践教学模块,增加实践教学学分比重,着重培养学生实际动手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和知识应用能力。

1.基础实践。旨在培养学生基础性技能。主要包括基本技能训练(如金工实习、电工实习、教师职业技能微格训练、三字一话等)、基础实验、劳动教育与实践等。

“劳动教育与实践”课程由“劳动教育实践课”“劳动教育理论”和“专业劳动实践”三部分组成,自第二学期到第五学期期间,确保本科阶段不少于32 学时(计1学分),其中“劳动教育实践课”16学时,“劳动教育理论”8学时,“专业劳动实践”8学时;专科阶段和专升本阶段不少于16学时(计0.5学分),其中“劳动教育实践课”8学时,“劳动教育理论”4学时,“专业劳动实践”4学时。“劳动教育实践课”和“劳动教育理论”课程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开设,“专业劳动实践”由各系部根据专业特点制定个性化实施方案并开设。

2.专业实践。旨在培养学生掌握基本的专业技能和方法,促进学生科学思维能力的提高。主要包括专业实习实训(如专业见习、专业实习、生产实习、课程实习、社会调查、工程测量、艺术写生、实习支教、研习等)、课程论文(设计)、专业实验(包括验证性、综合性、设计性实验)。

3.综合实践。旨在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分析解决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主要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以及专业性的创业实践、社会实践等第二课堂实践活动。第二课堂课程共3 学分(必修),由院团委按《聊城大学东昌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东昌院发〔2019〕26号)文件规定实施。

单独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课程名称要规范统一,课程名称后面要用“--实验”、“--设计”、“--实习”、“--实训”、“--实践”明确标明。

七、学分计算

(一)学分计算要求

1.理论课 16 学时计 1 学分,单独设课的实验、实训、上机课按 32 学时计 1 学分。

2.集中进行的实践教学每周计 1 学分,分散进行的实践教学环节每 2-4 周计 1 学分,各专业也可根据专业实际需要调整学分计算标准。

3.学时学分换算不够整数时,按四舍五入计算。

4.经学院批准出国留学、外出交流所得学分换算办法,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实践创新学分

各系对大学生参与专业科研实验、论文撰写、专利开发、创业实践、各类学科竞赛等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或成果,认定相应学分,可充抵专业选修课程学分,最高不超过6学分,具体要求和学分认定办法,按《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励学分管理办法》执行。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考核并获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级别高低分别计2-4学分,对应的课程可申请免修,免修课程的学分认定由各系确认,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三)学时、学分分配表

表1:学时、学分分配表

课程类别

课程模块

学时

学分

学分比例

通识教育课程

通识教育必修课程

800左右

45左右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160左右

8-12左右

专业

教育

课程

专业教育必修课程

学科基础课程

专业核心课程

专业教育选修课程

实践教学

理、工专业

≥30%

人文社科等专业

≥20%

合计

人文社科类≤2500,理科≤2700,工科≤2800。

人文社科类≤160,理科≤165,工科≤170。

100%

说明:1.各专业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自主设置专业任选课程,也可以让学生跨系、专业选修课程,鼓励开设学术前沿讲座课程。课程门数、学时学分由各系自主设定。2. 非独立设课的实验教学的学时、学分计入实践教学学时、学分,理论与实验学时、学分的具体比例由各系根据专业特点确定。

八、其他说明

(一)各系的培养方案编制修订工作,由系主任统一领导。在人才培养方案编制过程中,应充分调研论证,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注意吸收国内外同类专业的经验,注意征求用人单位、优秀校友、在校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意见。

(二)培养方案的平均周学时控制在24学时左右,最多不超过30学时。每学期开课门数(包括必修和选修)原则上控制在10门以内,考试课程一般不超过6门。

(三)各专业培养方案在执行中,如遇特殊情况需加变动,在符合学院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由专业系向教务处申明理由并提出修改建议,经核准后执行。

(四)开展校企合作、中外合作等人才培养的专业,根据本意见,单独制订人才培养方案。

(五)各专业需在培养方案备注栏填写具体的修读要求。

(六)专升本专业学习年限一般为2~4年,人才培养方案按两年基本学制设置课程和分配学分,课程体系为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集中实践环节。课程设置原则上从普教本科生培养方案中选取,并根据学生原有学习基础和专业背景合理设置基础课程,丰富选修课程,给予学生更多的课程选择自由度,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总学时:人文社科类专业总学时不超过1300,理工类专业总学时不超过1400 。

总学分:人文社科类专业总学分不超过80学分,理工类专业总学分不超过85 。

(七)专科专业学习年限一般为3~5年。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按三年基本学制设置课程和分配学分,强化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社会实践、毕业综合实践和课外科技活动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各专业尽量按照“2+1”模式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依据学院实际和专业特点灵活设置毕业环节评价考核方式。

总学时不超过2000,总学分不超过120。

(八)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经各系审议,系主任核准签字后,报教务处审定。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九)本次修订的培养方案自2023级起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附件:

1.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课程编码规则

2.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教学单位代码

3.聊城大学东昌学院通识教育必修课程设置表

4.XXXX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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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3-02-16 11:03:59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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