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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0-2021 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院安排, 本学期期末考试于 2021 年 7 月 5 日至 2021 年
7 月 16 日进行。 请各系部按照《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课程考核管理
办法》, 认真组织好期末考试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试命题
1.期末考试分为考试和考查, 考试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开始,
考查在 2021 年 7 月 2 日前完成, 考查课程的考核成绩以及考试课
程的平时成绩以百分计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前报各系部教学办公室。
2.考试课程考试时间为每场 120 分钟, 所有课程均应命制难易
度相当、 覆盖面相同的 A、 B 两套试卷(包括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一套作为考试用卷, 另一套作为备用卷。 两卷的重复率不超过 20%,
且与之前三年同门课程考试试卷重复率不得超过 30%。 教研室主任
要认真审核试题质量, 分别把 A、 B 两套试题打印清样, 经专家组
审核(试卷审核安排另行通知,审核时间拟定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
并由命题教师及教研室主任签字。 试题统一模版, 具体要求详见试
题模版。
3.审核完毕, A、 B 两套试题由出题系部任选一套作为印刷“样
题”, 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前连同“试题送印表”(见附件 1) 一起
交教务处考务中心。“样题” 要求按照“试题送印表” 中的“序号”
由小到大顺序排列装在档案袋内上交, 档案袋封面注明系别、 考试
学期等。
4.公共课及小公共课“样题” 由任课教师所在系部负责在指定
时间内送交考务中心, 各系部所需试卷份数由任课教师报本系部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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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员处汇总。 试题(包括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电子版交考务中心刘
辉老师处, 请各系教务员一定按照规定时间上交试题, 涉题人员要
做好试题及相关材料的保密工作, 不得通过电子邮件、 QQ 等网络
形式收发试题。
5.同一门课由两位或两位以上教师任课的, 应统一考核标准,
由教研室安排任课教师协商命题或指定一人命题, 考试班级使用相
同的试题同一时间考试。
6. 考查课可由任课教师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考核, 任课
教师应提前将考核方式报教研室备案, 经教研室批准后进行。
7.各系部务必把好试卷命题审查关, 按命题教师自查、 教研室
主任审查和系部审核的要求认真落实试卷审查工作, 特别是教研室
负责人审核应切实履行职
。 试卷内容开考前属保密范畴, 禁止采
取任何网络形式报送, 任何涉题人员均负有保密责任。
二、 考试安排
1.周密布置考场, 单人单桌, 拉开距离, 杜绝随意就坐现象。
60 人以下考场安排 2 人监考, 60—89 人考场安排 3 人监考, 90 人
以上考场安排 4 人以上监考。
2.考场应贴门标, 门标内容应有各系班级名称、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监考老师姓名等信息。
3.考生必须完整无误的填写系别、 专业、 学号、 姓名、 班级
等信息, 否则试卷作废, 成绩作“零分” 处理。
4.各系部应在6月29日前使用教务系统完成期末考试各项排
考任务, 生成考试名单。 公共课考试时间应在6月22日前由开课系
部按照“公共课考试安排表” (见附件2) 进行维护。 使用正方教
务服务平台进行排考, 各系务必认真细致, 排考结束后应认真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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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考试无冲突、 无差错, 同一课程不同班级考试时间一致。
5.体育、 美术绘画技法、 音乐表演、 外语口试、 实验等课程
考核, 相关系部要制定考核办法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6.各系必须按照考试安排表组织考试, 不准随意更改考试课
程、 时间、 地点, 不准提前结束考试。
7.各系要提前通知学生准备好考试所需证件(身份证、 学生证)
及考试用品。
三、 加强试卷安全保密工作
1.命题人及相关人员要切实做好试卷保密工作, 不得以任何
方式透露、 暗示考试范围和考试题目。
2.各单位要切实做好试卷的保管工作。 试卷必须锁在保密柜
中, 保密柜钥匙专人专管, 凡导致考试内容泄露者, 按《聊城大学
东昌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予以严肃处理。
3.各系部在下载本通知时请同时在教务处网站“常用下载”
栏下载相关模版和表格。
四、 阅卷、 成绩记载及试卷材料整理、 归档工作
1.课程考试结束后, 各系部要组织教师认真按照《聊城大学
东昌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要求做好阅卷、成绩核算和记载工作。
2.考试课程成绩可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
平时成绩所占比例不得超过 40%(如有调整, 须提前报教研室, 经
系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原则上期末考核方式与成绩占比应于开
课前告知开课班级学生)。 2021 年 7 月 2 日前未上交平时成绩的,
考试课程成绩应为期末考试成绩。 凡出现“错改、 漏改、 错统、 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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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随意编造“平时成绩、 期中考试成绩”、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成绩录入等, 一经查实, 按照学院教学事故处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追
究相关人员责任。
3.阅卷工作结束后, 有关人员要按照规定做好试卷分析工作,
及时填写《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试卷及成绩分析表》, 并积极利用试
卷分析结果指导以后的考试命题和改进以后的教学工作。
4.本次期末考试结束后所有试卷材料要及时按要求整理、 归
档, 各系部要认真进行考试总结, 形成书面材料用 A4 纸打印后于
下学期第一周交教务处考务中心。
附件 1: 试题送印表
附件 2: 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表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教务处
                                  2021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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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1-05-31 11:34:40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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